打新流感疫苗下肢无力救济首例 更新日期:2010/01/0204:11 〔记者魏怡嘉/台北报导〕三十五岁的男子,在接种新型流感疫苗后十三天,出现轻度双下肢无力合并感觉异常及排尿异常等现象,因无法排除与疫苗接种无关,成为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(简称VICP)通过的第一例救济案例,救济金五万元。(这种也叫做救济,真是可怜。) 已接获39申请案孕妇3例还在审议中 截至昨日,审议小组共接获三十九例申请案例,完成审议十一件,只有下肢无力此例给予救济。死亡病例有五例,三例审定与疫苗无关,不予救济;孕妇部分则有三件,正审议中。VICP召集人林奏延强调,若疫苗有问题,将予「赔偿」,「救济」采无过失认定,接种疫苗本来就有百万分之一的机率,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。(我早就跟大家说过,不要打疫苗,一但出问题,民众绝对是输的,因为卫生署是西药厂开的。) 这名男子接种疫苗后,疑似有晕针现象,当日返家后症状缓解,十三天后因发烧及双脚脚板感觉麻痹就医。经医院神经学检查发现,他有轻度双下肢无力合并感觉异常及排尿异常等现象,经腰椎核磁共振检查,左侧腰有椎间盘突出,但没有脊髓病变,诊断为急性脊髓损伤和脊椎炎。 VICP召集人林奏延表示,虽审议小组分析个案所出现的临床症状,可能与多发性硬化症等自体免疫性疾病有关,甚至可能是椎间盘突出引起,但有审议小组人员考虑神经症状在接种疫苗后的一至二周内,确有可能出现此症状,决定从宽认定。林奏延说,从救济金额只有五万元来看,显然审议小组还是认为与疫苗的相关性是微乎其微。(这些症状都是发生在施打疫苗之后,如果不打疫苗,病人根本就没事。) 2女童颜面麻痹、下肢无力判定无关 VICP昨日还审定二例受害申请案例,结果是「不予救济」。一例为五岁女童,接种疫苗三天后,两边脸颊疼痛,家属发现个案有双眼红肿及颜面两侧不对称等现象,至眼科诊所就医,并建议转诊小儿神经科;之后个案陆续至医学中心就医,均诊断为颜面神经麻痹,分析其于接种疫苗后,出现颜面神经麻痹的症状,可能与病毒感染或自身既有潜伏性病毒感染再活化有关。因此次注射新型流感疫苗属于不活化疫苗,因而判定与疫苗无关,不予救济。(接种疫苗三天后就出现这些症状,这还不是疫苗造成的,那是什么呢?真是在狡辩中,我敢保证如果这位小女孩没有施打过疫苗,今天绝对还是活绷乱跳的快乐小孩。) 另一例是九岁女童,在接种疫苗次日出现发烧、咳嗽及喉咙痛,当时A型流感快筛检验结果呈现阳性,曾处方克流感等药物治疗,接种疫苗八天后,因双脚不自主抖动、左侧身体及下肢无力等症状,至医院就医;经脑部核磁共振、神经传导及脑波检查等,均无异常,而四肢肌力深部肌腱反射也正常;审议小组分析个案可能为感染A型流感病毒所致,无关疫苗接种,不予救济。(为何会在注射完疫苗后八天才发生?为何不在注射之前发生呢?) 评论 在施打疫苗之前没有的现象,在施打疫苗以后才出现的,就已经可以肯定是疫苗造成的问题,依我看来,这个VICP成员,根本就在想尽办法替疫苗脱罪,这些小孩的麻痹症状都发生在施打疫苗之后,这就已经说明是疫苗造成的永久伤害,结果这些所谓的专家,却在病人的病史中,想尽办法找出任何可以作为理由的理由,来替疫苗脱罪,台湾民众啊,我早就在呼吁大家,不要去打疫苗,卫生署不会负任何责任的,所有的伤害都将由你们自己来承担,你们将无处可以伸冤。 汉唐中医倪海厦谨记于2010年01月0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