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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感冒注射抗生素休克 诊所疏失害命判赔569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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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kan(28级)
楼主2023-3-27 15:09:44 使用道具 只看此人 举报

男子感冒注射抗生素休克 诊所疏失害命判赔569万

 

更新日期:2007/09/0815:02记者:记者林稚惠、崔文沛/高雄报导

高雄市一名63岁许姓男子,因为轻微发烧咳嗽到住家附近的诊所就医,没想到护士替他施打抗生素针后,立刻过敏性休克,转诊急救后不治,家属愤而求偿;法院认为,诊所内没有急救必备的肾上腺素,确实有过失,一审判决诊所要赔偿家属569万元。(连法院也被西药厂污染了,此人会死的真正原因已经很明白在这了,就是因为过量抗生素而死的,应该去追谁是制造抗生素的,他才是凶手啊。)

许姓男子的儿子许沅浚谈到父亲眼眶泛红,花了将近4年的时间,为医疗官司四处奔走,终于得到迟来的公道,想起父亲只是因为小小咳嗽就医却枉死,他说,「我问他(诊所医师)你真的尽力了吗?扪心自问你尽力了吗?今天病人相信你,把一条生命交在你手上,你是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这条生命?」(病人死亡是因为迷信西医而导致,可以说是自找的,一个简单的感冒就去打根本不能治感冒的抗生素,这就是自己在找死。)

法官调查发现,许姓男子之前在诊所就医纪录上,就曾经因为咳嗽注射过抗生素,但是家属认定男子当时发生过敏性休克时,诊所未正确急救,反而施打一剂过敏针,才会造成遗憾。许沅浚表示,「我觉得他(诊所医生)对人命非常草率!因为以抗生素的使用量来说,相同地区的使用量,他大概高出别人34倍左右」。(这位家属也是迷信西医学,但是也不懂抗生素是不能治疗感冒的。)

诊所医师洪雄一则解释,因为是突发状况,当时情急将许姓男子迫送,已经尽力了。但现行医疗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,诊所应该要配置哪种急救药品,不表示没有设置的义务,这一个判例值得大家留意警惕。

评论

这篇报导已经说明台湾西医跟民众都在滥用抗生素中,连个小感冒都使用,所以医师跟病人都是笨蛋,大家得到感冒后请吃中药,但是你们现在的GMP药厂也要小心,因为有些是在大陆上制造的,质量有问题,最好自己去买汤药回来自己煮,请参考我写的300元人民币那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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